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哪些行为会丧失继承权?


在我国,继承是指将死者生前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归有权取得该项财产的人所有的法律制度。而当继承人实施了某些严重违背伦理道德或法律的行为时,法律会剥夺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这就是丧失继承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这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故意杀害意味着继承人主观上有杀害被继承人的故意,并且实施了相应的行为。比如,为了提前获得遗产而蓄意谋划杀害被继承人,这种情况下,不论是否既遂,继承人都将丧失继承权。因为生命权是最基本的人权,被继承人的生命安全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继承人故意侵害其生命,当然不能再享有继承其遗产的权利。 二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这里强调了“为争夺遗产”这一动机。如果继承人不是出于争夺遗产的目的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不适用该条规定。例如,因为其他矛盾纠纷而杀害其他继承人,可能构成其他犯罪,但不一定丧失继承权。但若是为了多分得或独占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就会丧失继承权。这是为了维护继承关系的公平和稳定,防止继承人通过不正当手段排除竞争对手来获取遗产。 三是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遗弃是指继承人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继承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比如,子女对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置之不理,不提供生活所需的物质帮助和照料。虐待则是指继承人对被继承人进行肉体或精神上的折磨。情节严重的判断通常要综合考虑行为的手段、持续时间、后果等因素。例如,长期打骂、冻饿被继承人,造成被继承人身体和精神上的严重伤害,这种情况下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这体现了法律对被继承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及对违背扶养义务和人伦道德行为的否定。 四是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遗嘱是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处分的意思表示,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伪造遗嘱是指继承人制作虚假的遗嘱;篡改遗嘱是指对真实的遗嘱内容进行修改;隐匿遗嘱是指将遗嘱隐藏起来不让其他继承人知道;销毁遗嘱则是将遗嘱损毁。情节严重一般是指这些行为导致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重大损害。比如,通过伪造遗嘱使自己获得大部分遗产,而让其他继承人几乎得不到遗产,这种情况下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这有助于维护遗嘱的真实性和权威性,保障被继承人的意愿能够得到正确执行。 五是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欺诈是指继承人故意欺骗被继承人,使被继承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设立、变更或撤回遗嘱;胁迫则是指继承人以威胁、逼迫等方式迫使被继承人做出上述行为。当这些行为情节严重时,继承人也会丧失继承权。这是为了确保被继承人能够自由、真实地表达自己对遗产处分的意愿,防止继承人通过不正当手段干扰被继承人的决策。 不过,该条法律也规定了宽恕制度。如果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这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和对被继承人意愿的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