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权利有哪些?


公民的权利是指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有权作或不作某种行为,也可要求国家和其他公民作或者不作某种行为。公民权利内容丰富,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政治权利和自由。这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凡是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同时公民还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体现了公民在政治表达方面的权利,宪法第三十五条有相关规定。 其次是人身权利。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宪法第三十七条有明确表述。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这是宪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这在宪法第三十九条有体现。另外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此规定在宪法第四十条。 再者是社会经济权利。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宪法第四十二条有相关内容。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这是宪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了此项权利。 还有文化教育权利。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宪法第四十六条有表述。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这在宪法第四十七条有规定。 此外,公民还有宗教信仰自由等其他权利。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了这一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