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就是在确定民事主体是否要承担民事责任时所依据的准则。简单来说,就是凭借什么标准来判定一个人要不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我国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也就是说,只有当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存在故意或者过失,才需要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张三开车时因为玩手机而撞了李四的车,张三主观上存在过错(过失),那么张三就要对李四车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过错责任原则体现了法律对行为人的主观过错进行否定性评价,强调行为人应当对自己的过错行为负责,具有教育和预防的作用。 其次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实际上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指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法律推定行为人存在过错,除非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就要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比如,某小区的广告牌掉落砸伤了行人,此时广告牌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就被推定为有过错,除非他们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合理的管理和维护义务,否则就要对行人的损伤承担赔偿责任。这种原则的设立主要是为了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减轻受害人的举证负担。 然后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其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中,只要企业的排污行为造成了他人的损害,无论企业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要承担赔偿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目的在于加强对受害人的保护,促使行为人更加谨慎地从事活动,同时也有利于分担社会风险。 最后是公平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在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且法律又没有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公平地分担损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例如,甲和乙一起打篮球,乙在正常的争抢过程中不小心撞伤了甲,双方都没有过错,此时就可以根据公平责任原则,由双方适当分担甲的医疗费用。公平责任原则体现了民法的公平理念,在平衡当事人利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总之,不同的归责原则适用于不同的民事纠纷场景,它们相互配合,共同构成了我国民事责任归责体系,为解决各类民事纠纷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