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免责条款是什么意思?
买了车险,里面有交强险免责条款,但不太明白啥意思。想知道这免责条款到底指的是什么,在啥情况下保险公司不用赔,会不会让自己承担不该承担的损失,希望了解清楚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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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免责条款是指在交强险合同里规定的,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保险公司无需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条款。简单来说,就是出现这些情况时,保险公司不用掏钱赔偿。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存在以下情形时,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是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是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是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并且出现这几种情况时,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也规定了一些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况。比如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这些条款的存在,主要是为了保障保险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避免道德风险,防止有人利用保险来获取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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