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公司会有什么后果?


申请强制执行公司后,公司的情况要根据其是否主动履行义务来定。 如果被执行公司能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自觉履行,通常不会对公司及法人产生太大影响。 要是不自觉履行,那情况就不同了。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有权采取多种措施。首先,法院可向有关单位查询公司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还能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公司财产,以此来执行公司应履行的义务。若这些措施后仍不能执行完毕,法院还可以查封、扣押公司的所有账册、公章、财务章等。 此外,法院还可能采取将被执行公司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措施。一旦被列入,公司在很多方面会受到限制,比如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可能会被拒绝;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也会受到限制。同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可能被限制高消费,不能乘坐飞机头等舱、高铁一等座等,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等。甚至公司法定代表人还有可能被拘留。这些措施都会严重影响公司以后的生产和经营,公司的信誉和声誉也可能受损,导致失去客户和合作伙伴的信任。 相关概念: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中所规定的“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六类人,人民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限制高消费:是指被执行人不得有以下消费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