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与邻接权分别是什么?
我最近接触到了著作权和邻接权这两个概念,但不太明白它们到底是什么。我自己写了一些文章,也涉及到一些作品传播方面的事,很想知道著作权和邻接权具体的定义和区别,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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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和邻接权是知识产权领域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都与作品相关,但保护的对象和范围有所不同。 著作权,简单来说,就是创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权利。这些作品可以是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美术作品、电影作品等。著作权包含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人身权比如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也就是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等。当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实施了侵犯这些权利的行为,就构成了对著作权的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邻接权则是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它主要是对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的保护。作品传播者比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邻接权并不是直接针对作品本身,而是针对作品传播过程中传播者所付出的创造性劳动。例如,表演者对其表演活动享有邻接权,包括表明表演者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等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表明表演者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等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总的来说,著作权是创作者的权利,邻接权是传播者的权利。它们共同构成了对作品创作和传播过程的法律保护体系,促进了文化和艺术的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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