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借给朋友一笔钱,后来发现他在明知自己债务未还的情况下,低价把名下房产卖给了别人,导致他现在没能力还我钱。我听说可以行使债权人撤销权,可不太清楚具体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想了解一下符合什么条件我才能行使这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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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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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构成要件。 首先,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必须有真实、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比如,你借给朋友钱,有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你们之间的借贷关系,这就是合法有效的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这里的债权就是合法有效的债权。 其次,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的行为。债务人的行为包括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像前面提到的朋友低价卖房的行为,如果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就可能属于有害于债权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最后,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存在恶意。对于债务人的无偿行为,不论第三人是否有恶意,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但对于债务人的有偿行为,只有当债务人和第三人都存在恶意时,债权人才可以行使撤销权。比如,第三人知道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是为了逃避债务,还与其进行交易,就可认定第三人存在恶意。 总之,只有同时满足以上构成要件,债权人才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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