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职务犯罪,职务犯罪的罪名有哪些呢?


职务犯罪,指的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简单来说,就是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干了违法犯罪的事儿。 职务犯罪有多种罪名,这些罪名主要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当中。在贪污贿赂犯罪方面,比较常见的有贪污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比如,某官员把单位的公款私自拿走用于个人消费,这就可能构成贪污罪。 受贿罪也是典型的贪污贿赂犯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像一些官员接受企业老板的贿赂,然后为其在项目审批等方面提供便利,就属于这种情况。 在渎职犯罪方面,滥用职权罪比较突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滥用职权罪。例如,某部门官员违反规定随意审批项目,导致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玩忽职守罪同样属于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就是玩忽职守罪。比如一些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对企业违规行为视而不见,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此外,还有一些涉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职务犯罪,如刑讯逼供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构成刑讯逼供罪,这在《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有明确规定。总之,职务犯罪的罪名多样,涵盖多个领域,公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