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侵权原则有哪些内容?

我开了一家小工厂,最近被周边居民投诉存在环境侵权问题。我想了解一下,环境侵权原则都包含哪些内容呢?这些原则对我这种情况会有什么影响?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好让我知道该如何应对。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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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侵权原则是处理环境侵权相关问题的重要依据,它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


首先是无过错责任原则。简单来说,在环境侵权案件里,不管污染者有没有故意或者过失,只要他的行为造成了环境污染和他人损害,就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因为环境侵权的因果关系往往很复杂,受害者很难证明污染者存在过错。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从法律层面确立了环境侵权的无过错责任原则。


其次是因果关系推定原则。由于环境侵权的特殊性,污染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很难直接证明。所以在司法实践中,采用因果关系推定原则。也就是只要受害者能证明自己受到了损害,以及污染者有污染行为,并且这种污染行为有可能导致损害结果,那么就可以推定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除非污染者能证明不存在因果关系。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被侵权人根据民法典第七编第七章的规定请求赔偿的,应当提供证明以下事实的证据材料:(一)侵权人排放了污染物或者破坏了生态;(二)被侵权人的损害;(三)侵权人排放的污染物或者其次是因果关系推定原则。由于环境侵权的特殊性,污染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很难直接证明。所以在司法实践中,采用因果关系推定原则。也就是只要受害者能证明自己受到了损害,以及污染者有污染行为,并且这种污染行为有可能导致损害结果,那么就可以推定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除非污染者能证明不存在因果关系。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被侵权人根据民法典第七编第七章的规定请求赔偿的,应当提供证明以下事实的证据材料:(一)侵权人排放了污染物或者破坏了生态;(二)被侵权人的损害;(三)侵权人排放的污染物或者其次是因果关系推定原则。由于环境侵权的特殊性,污染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很难直接证明。所以在司法实践中,采用因果关系推定原则。也就是只要受害者能证明自己受到了损害,以及污染者有污染行为,并且这种污染行为有可能导致损害结果,那么就可以推定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除非污染者能证明不存在因果关系。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被侵权人根据民法典第七编第七章的规定请求赔偿的,应当提供证明以下事实的证据材料:(一)侵权人排放了污染物或者破坏了生态;(二)被侵权人的损害;(三)侵权人排放的污染物或者其次是因果关系推定原则。由于环境侵权的特殊性,污染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很难直接证明。所以在司法实践中,采用因果关系推定原则。也就是只要受害者能证明自己受到了损害,以及污染者有污染行为,并且这种污染行为有可能导致损害结果,那么就可以推定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除非污染者能证明不存在因果关系。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被侵权人根据民法典第七编第七章的规定请求赔偿的,应当提供证明以下事实的证据材料:(一)侵权人排放了污染物或者破坏了生态;(二)被侵权人的损害;(三)侵权人排放的污染物或者破坏生态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关联性。


最后是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在一般的民事侵权案件中,通常是谁主张谁举证。但在环境侵权案件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这意味着受害者只需要证明自己受到了损害以及污染者有污染行为,而污染者需要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或者存在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了解这些环境侵权原则,有助于明确在环境侵权纠纷中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对于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和促进环境保护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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