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孤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我有个亲戚家的孩子,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了,孩子生活很艰难。我想了解下这样的情况能不能算事实孤儿,事实孤儿的认定标准到底是怎样的呢?我很关心这个孩子的未来,希望能帮他争取到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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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孤儿,简单来说就是那些虽然有父母,但是实际上却得不到父母有效抚养和照顾的儿童。 在我国,根据相关规定,事实孤儿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这里的“重残”,一般是指一级二级残疾或者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重病”通常参考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保障范围;“失联”是指失去联系且未履行监护抚养责任6个月以上;“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指期限在6个月以上。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这些规定明确了事实孤儿的认定范围和条件,旨在让符合条件的儿童能够被精准识别出来,从而享受到相应的保障和救助。比如,符合事实孤儿认定标准的儿童可以获得基本生活补贴等福利,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和健康成长。这样的政策体现了国家对这一特殊群体的关怀和保护,也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公平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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