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过错推定责任有哪些?

我在处理一些法律事务时,对过错推定责任不太清楚。想知道在咱们国家的法律里,过错推定责任具体包含哪些情况呢?比如在什么类型的案件或者场景中会适用过错推定责任,能给我详细讲讲不?
展开 view-more
  • #过错推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过错推定责任是一种特殊的归责原则,在这种原则下,一旦行为人的行为导致他人受到损害,法律就先假定行为人存在过错,行为人需要自己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如果证明不了,就要承担侵权责任。它和一般的过错责任不同,一般过错责任需要主张对方有过错的人去证明对方有过错,而过错推定责任把证明自己无过错的担子甩给了行为人。 在我国《民法典》中有很多关于过错推定责任的规定。比如在物件损害责任方面,《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像居民楼的窗户玻璃突然掉落砸伤路人,这时窗户玻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就得自己证明自己没过错,不然就要对路人的损伤负责。 再看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条,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比如在路边堆放的建筑材料倒塌砸到了行人,堆放这些材料的人要是不能证明自己没过错,就要对行人的受伤负责。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有人在公路上遗撒了货物,导致后面的车辆发生事故,遗撒货物的人要担责,要是公路管理部门不能证明自己尽到了清理等义务,也得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比如施工单位在道路上挖坑,没有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导致行人掉进坑里受伤,施工单位就很难推脱责任。 另外,在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方面,《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规定,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要是在动物园里被动物伤害了,动物园得证明自己尽到管理职责了,不然就得对游客的受伤负责。这些都是我国法律中常见的过错推定责任的情形。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