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什么意思,都有哪些人呢?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一些财产,听说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我不太明白第一顺序继承人到底是什么意思,也不清楚都有谁能算第一顺序继承人。我想知道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看看自己是不是符合条件,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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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在法定继承中,优先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就是说,不管孩子是在婚姻关系内出生,还是非婚生的,或者是通过合法收养程序成为家庭一员的养子女,又或者是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都享有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权利。 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生父母是给予子女生命的亲生父母;养父母是通过合法收养手续与养子女形成法律拟制血亲关系的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是指在继子女成长过程中,对其进行了抚养教育的继父母,他们同样具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资格。 配偶则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与其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另一方。只要婚姻关系是合法有效的,配偶就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在实际的继承过程中,如果存在多个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但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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