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证据的四要素是什么?


法律证据的四要素分别是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和充分性。 首先是客观性。这指的是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主观想象、猜测或者虚构的东西。简单来说,就是证据得是实实在在发生过的事情留下的痕迹或者记录。比如,在一个合同纠纷案件中,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就是客观存在的证据,它不是某个人凭空想出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这里的查证属实就包含了对证据客观性的要求。 其次是关联性。证据要与案件的待证事实有内在的联系,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一部分或者全部。也就是说,这个证据得和你要证明的事情有关系。例如,在一个盗窃案件中,在犯罪现场发现的嫌疑人的指纹,就和嫌疑人是否实施了盗窃行为有直接关联,因为指纹可以证明嫌疑人曾经出现在现场。如果一个证据和案件事实毫无关联,那它就不能作为这个案件的证据使用。 再者是合法性。证据的收集、取得和形式都要符合法律规定。这意味着证据的来源要合法,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比如,不能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逼迫证人作证,也不能通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方式收集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同时,证据的形式也要符合法律要求,比如书面证据要有相关的签名、盖章等。 最后是充分性。充分性要求证据要足够多、足够有力,能够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足以证明案件事实。单个的证据可能不足以证明整个案件情况,需要多个证据相互印证。例如,在一个交通事故案件中,不仅要有事故现场的照片、交警的勘查笔录,还可能需要证人证言、车辆的检测报告等多个证据来共同证明事故的发生经过、责任认定等情况。只有当证据达到充分的程度,才能让法官对案件事实形成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