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版权的害处是什么?


侵犯版权的害处主要体现在多个方面。首先从法律责任角度来看,它会让侵权者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等行为,均属于侵权行为。侵权者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赔偿损失的数额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其次,若侵权行为损害公共利益,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依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再者,侵犯版权达到一定严重程度,会触犯刑法,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社会影响方面来看,侵犯版权破坏了正常的文化市场秩序。版权保护的目的是鼓励创作和创新,侵权行为会打击创作者的积极性,导致优秀作品的产出减少。因为创作者投入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资金进行创作,如果成果得不到有效保护,他们可能就不愿意再进行创作了。同时,侵权作品质量往往参差不齐,可能会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