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中哪些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我在学习法律知识,看到有提到无效民事行为,但不太清楚具体有哪些情况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我想知道能不能列举出各项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情形,好让我更清晰地理解这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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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已经成立,但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这些行为从一开始就不被法律所认可,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他们由于年龄或者精神状态等原因,没有足够的能力去理解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所以他们所做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例如,一个六岁的小孩用自己的压岁钱买了一台昂贵的电脑,这个购买行为就是无效的。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这就是说,如果双方是故意通过虚假的行为来掩盖真实的目的,那么这个虚假的行为是无效的。比如,为了逃避债务,甲和乙签订了一份虚假的买卖合同,表面上把甲的财产卖给乙,实际上财产并没有真正转移,这个买卖合同就是无效的。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也就是说,如果民事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了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那么这个行为就是无效的。比如,买卖毒品的合同,因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是无效的;又比如,订立以人身伤害为条件的合同,违背了公序良俗,也是无效的。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如果双方为了自己的利益,相互勾结,损害了其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他们之间的民事行为就是无效的。例如,甲和乙合谋,故意压低价格把丙的房子卖给乙,损害了丙的利益,这个买卖行为就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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