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个人特有财产和约定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个人特有财产和约定财产是婚姻法中关于夫妻财产制度的重要概念,下面将为您详细解释。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这里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从结婚登记到离婚或者一方死亡这段时间。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双方通过劳动获得的收入,比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像开公司赚的钱、炒股获得的收益等;知识产权的收益,比如著作权、专利权带来的收入。此外,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上述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夫妻双方都有说话的权利,不能一方擅自做主。 个人特有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专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比如在结婚前买的房子、车子,就属于个人特有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像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金,这是对个人身体伤害的补偿,也只归一方;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这体现了遗嘱人或赠与人的意愿;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例如男士的剃须刀、女士的化妆品等;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了这些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约定财产,是指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终止时财产的清算等事项作出约定。这种约定具有优先性,如果夫妻之间有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财产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只要这种约定是双方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比如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后的工资各自归自己所有,债务也各自承担。 总之,了解夫妻共同财产、个人特有财产和约定财产的概念和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处理财产问题非常重要,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