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属于诺成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的有哪些?


在了解既属于诺成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的类型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诺成合同和有偿合同的概念。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其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即告成立。有偿合同则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简单来说,就是一方要从对方那里得到好处,就得付出一定的代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有不少合同既属于诺成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 首先是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当买卖双方就标的物的种类、数量、价格等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时,合同即成立,这体现了诺成合同的特点。同时,买受人需要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才能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这又满足了有偿合同的条件。例如,我们去商场购买一件衣服,当我们和商家就衣服的款式、价格达成一致时,买卖合同就成立了,我们需要支付相应的价款才能拿走衣服。 其次是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就租赁物、租赁期限、租金等内容协商一致,合同就成立,符合诺成合同的定义。而承租人需要按照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以获得租赁物的使用和收益权,属于有偿合同。比如,我们租房子住,和房东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一经签订就成立,我们每月要向房东支付租金。 还有借款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除外)。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当借款人和贷款人就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息等达成一致时,合同成立,属于诺成合同。借款人在还款时需要支付利息给出借人,这表明它也是有偿合同。例如,企业向银行贷款,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后银行发放贷款,企业到期要归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另外,技术合同也既属于诺成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当事人就技术合同的条款达成一致,合同即成立,是诺成合同。在技术合同中,一方提供技术或技术服务,另一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报酬,满足有偿合同的要求。比如,企业委托科研机构进行技术开发,双方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科研机构完成开发任务后,企业要支付开发费用。 总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除外)、技术合同等都是既属于诺成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的典型例子。这些合同在我们的经济生活中非常常见,了解它们的性质和特点,有助于我们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