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成合同一般有哪些?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通俗来讲,就是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就成立了,不需要实际交付标的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涉及了多种诺成合同类型。比如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当买卖双方就商品的价格、数量、质量等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时,买卖合同即成立,并不需要马上交付商品或者支付价款。例如,你去商场看中了一款手机,和商家谈好价格后,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就成立了,之后再进行交钱、取货等行为。 租赁合同也是常见的诺成合同。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当出租人和承租人就租赁物、租金、租赁期限等事项达成一致时,租赁合同就成立了,而不是要等承租人实际拿到租赁物才成立。比如你租房子,和房东谈好租金、租期等内容,签了租赁合同,合同就生效了,之后房东再把房子交给你使用。 借款合同同样属于诺成合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当借款人和贷款人就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时间等达成一致时,借款合同就成立了。例如,你向朋友借钱,你们商量好借多少钱、什么时候还等,口头或者书面达成一致,借款合同就成立了,后续朋友再把钱转给你。 此外,赠与合同也是诺成合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只要赠与人表示愿意赠与,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合同就成立了。比如,你答应把自己的一本书送给朋友,朋友也表示愿意接受,赠与合同就成立了。 总之,诺成合同在我们的生活和商业活动中广泛存在,了解这些常见的诺成合同类型,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