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程序保障的内容有哪些?


专利权程序保障对于维护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下面我们详细来了解一下其具体包含的内容。 首先是专利申请程序的保障。当发明人或设计人有了一项发明创造后,就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申请时需要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在这个过程中,程序保障体现在申请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和步骤来提交申请,并且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如果申请文件存在问题,会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这就给了申请人修正错误、完善申请的机会。 其次是专利审查程序的保障。专利申请提交后,会进入审查阶段。审查分为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初步审查主要是对申请文件的形式和明显的实质性缺陷进行审查。实质审查则是对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全面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审查,并且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审查意见。申请人有权对审查意见进行答复,如果对审查结果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请求复审。《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再者是专利授权程序的保障。如果专利申请通过了审查,就会进入授权阶段。国家知识产权局会授予专利权,并颁发专利证书。在授权过程中,程序保障体现在专利证书的颁发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确保专利权的授予是合法有效的。同时,专利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专利权,其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 然后是专利维权程序的保障。当专利权人的权利受到侵犯时,专利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专利法》的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后是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的保障。如果其他人认为某项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专利复审委员会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这一程序保障了社会公众对专利授权的监督,防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专利权存在,维护了专利制度的公平公正。《专利法》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综上所述,专利权程序保障涵盖了专利申请、审查、授权、维权以及无效宣告等多个方面,通过一系列法定程序和规定,保障了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专利制度的正常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