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一般过错行为有哪些?


行人的一般过错行为是指在道路通行过程中,行人违反了相关交通规则,对自身或他人的交通安全造成一定潜在风险的行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一、不走人行横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行人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如果行人不走人行横道随意横穿马路,就增加了与车辆发生碰撞的风险,属于一般过错行为。例如在一些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段,行人直接从车辆行驶的车道中穿过,而不是走到附近的人行横道通过。 二、闯红灯。该法第三十八条明确指出,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行人在红灯亮起时强行通过马路,不仅违反了交通规则,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比如在十字路口,红灯亮起时行人依然抢行,与正常行驶的车辆争道。 三、在道路上嬉戏打闹。行人在道路上追逐、玩耍、玩手机等,分散了注意力,无法及时注意到周围的交通状况。这种行为同样违反了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的规定。比如几个行人在马路上一边行走一边互相追逐,没有注意身边来往的车辆。 四、翻越道路隔离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行人翻越道路中间的隔离栏等设施,会突然出现在车道上,让车辆驾驶员来不及做出反应,极易导致交通事故。比如在一些设有隔离栏的路段,行人为了抄近路而翻越隔离栏。 五、在机动车道内行走。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如果行人长时间在机动车道内行走,会干扰车辆的正常行驶,也给自己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比如在一些没有划分人行道的道路上,行人没有靠路边行走,而是在机动车道中间漫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