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权利是什么?


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它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简单来说,人身权利就是和我们每个人的人身紧密相连,不可以被随意侵犯的那些权利。 从法律定义来讲,人身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与人身直接相关的权利,是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部分。这其中涵盖了多个方面的权利内容。 首先是生命权。生命权是人身权利中最为基础的权利,它保障着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延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这意味着,任何人都不能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比如不能实施故意杀人等行为,否则就要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 其次是身体权。身体权强调的是公民对自己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像未经他人同意,强行剪掉他人头发、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行为,就属于侵犯身体权。 再者是健康权。健康权是公民维护自己身体机能正常运行和心理健康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例如,故意对他人实施暴力伤害,导致他人身体受伤,或者通过长期的精神折磨,使他人出现心理疾病等,这些都侵犯了他人的健康权。 此外,人身权利还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姓名权是公民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肖像权是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名誉权是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荣誉权是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等受保护的权利。 总之,人身权利贯穿于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法律为这些权利提供了全面而有力的保护,以确保每个公民都能在安全、健康、有尊严的环境中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