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拘留的程序和条件是什么?


公安拘留通常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下面分别为您介绍它们的程序和条件。 ### 行政拘留 #### 条件 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当公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并且情节较为严重,但又不构成犯罪时,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进行行政拘留。例如,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程序 首先,公安机关需要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调查过程中,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告知当事人其享有的权利。然后,根据调查结果,如果认为需要进行行政拘留的,公安机关会作出处罚决定,并制作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等内容。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公安机关还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公安机关应当采纳。最后,公安机关会将被处罚人送达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 刑事拘留 #### 条件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程序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