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共同海损分摊原则是什么?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例如,在海上航行时,船只遇到风暴,为了避免船只沉没,船长下令抛弃部分货物,这部分被抛弃的货物就属于共同海损。 海运共同海损分摊原则,简单来说就是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摊价值的比例来分摊共同海损的损失和费用。受益方包括船方、货方和运费方等。当发生共同海损后,这些受益方都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则来承担相应的损失。 我国《海商法》第193条明确规定:“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无论在航程中或者在航程结束后发生的船舶或者货物因迟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船期损失和行市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均不得列入共同海损。”这一条文明确了共同海损的定义和范围。 对于共同海损的分摊价值,《海商法》第199条规定:“共同海损应当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摊价值的比例分摊。船舶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完好价值,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计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实际价值,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货物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和承运人承担风险的运费计算。货物在抵达目的港以前售出的,按照出售净得金额,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运费分摊价值,按照承运人承担风险并于航程终止时有权收取的运费,减除为取得该项运费而在共同海损事故发生后,为完成本航程所支付的营运费用,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在确定了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和各受益方的分摊价值后,就可以计算出各受益方应当分摊的金额。计算公式为:某受益方的分摊金额 = 共同海损损失总额 ×(该受益方的分摊价值÷所有受益方的分摊价值总和)。 总之,海运共同海损分摊原则是基于公平和合理的基础,让所有在共同海损事件中受益的各方共同承担损失,以保障海运活动的正常进行。同时,相关的法律规定为处理共同海损分摊问题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和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