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证据的三性是什么?


在民事诉讼中,民事证据的三性是指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这三个特性是判断证据是否有效的关键要素。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客观性,也被称为真实性,是指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主观臆想或虚构的东西。也就是说,证据应该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或者确实存在的物品、文件等。比如,在一个合同纠纷案件中,合同文本就是一个客观存在的证据,它记录了双方当时约定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要求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这就体现了对证据客观性的要求。如果证据不具有客观性,那么它就不能真实反映案件的情况,也就不能被法院所采纳。 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存在内在的联系。证据要能够对案件事实起到证明作用,有助于法官查明案件的真相。例如,在一个侵权纠纷案件中,原告提供的被告在事故现场留下的脚印,这个脚印就与案件的侵权事实存在关联性,因为它可以证明被告曾经出现在事故现场。如果提供的证据与案件事实毫无关联,即使它是真实的,也不能作为本案的证据使用。只有与案件事实相关联的证据,才能在诉讼中发挥作用。 合法性,是指证据的收集方式、表现形式等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证据的合法性包括主体合法、形式合法和程序合法。主体合法是指收集证据的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形式合法是指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比如某些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程序合法是指证据的收集过程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不得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这就强调了证据合法性的重要性。 总之,民事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只有同时具备这三性的证据,才能在民事诉讼中被法院采纳,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