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的文章可以被认定为侵权?


在法律层面,判断一篇文章是否构成侵权,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 首先是侵犯著作权的情况。著作权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剽窃他人作品的等。也就是说,如果一篇文章未经原作者许可,擅自使用了原作者作品中的核心内容、独特表达,或者对原作者作品进行了不当修改、歪曲等,就可能构成对著作权的侵犯。比如,直接抄袭他人文章的大部分段落、情节架构,或者在没有获得授权的情况下对他人的小说进行续写并发表等行为,都属于侵犯著作权。 其次是侵犯名誉权。名誉权是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如果文章中包含虚假事实、恶意诋毁他人名誉的内容,使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就可能构成侵犯名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例如,文章故意编造虚假信息,说某个人有违法犯罪行为,导致这个人在社会上的声誉受到严重损害,这就侵犯了该人的名誉权。 再者是侵犯肖像权。虽然文章主要以文字为主,但如果文章中使用了他人的肖像,且没有经过肖像权人同意,并且用于营利目的,就可能侵犯肖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比如,在文章中插入他人的照片用于商业推广,而没有获得当事人的同意,就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此外,还有可能侵犯隐私权。如果文章中披露了他人不愿公开的个人信息、生活隐私等内容,也可能构成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例如,文章曝光了某个人的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隐私信息,就侵犯了这个人的隐私权。 总之,判断一篇文章是否侵权,需要综合考虑文章的内容、使用的素材、是否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等多方面因素。在创作文章时,应当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避免陷入侵权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