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税法规定准许本年扣除的有哪些?
我在处理公司税务申报时,不太清楚按照税法规定,哪些项目是可以在本年进行扣除的。我知道有一些成本、费用之类的可能可以扣除,但具体的范围和标准不太明确,想了解一下税法对此的详细规定,避免在税务处理上出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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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法中,准许本年扣除的项目有很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成本。成本指的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比如一家制造业企业,生产产品所购买的原材料费用,就属于成本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以,这些合理的成本是可以在本年扣除的。 其次是费用。费用包含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销售费用例如企业为了销售产品而支付的广告费、运输费等;管理费用像企业管理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用等;财务费用如企业的利息支出等。只要这些费用是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相关且合理的,都可以按照规定在本年扣除。 再者是税金。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比如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这些税金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必须缴纳的,按照税法规定也可以在本年扣除。 还有损失。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的扣除项目。例如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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