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3年离婚女方能分到什么?
我和老公结婚3年,现在打算离婚。这几年我们有一些共同财产,像婚后的工资收入、一起买的房子等。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结婚3年离婚女方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我在财产方面能分到些什么,还有孩子抚养权等方面是怎么判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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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3年离婚,女方可能分到以下几类财产及权益: 首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后双方共同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以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这些共同财产一般先由双方协商分割;要是协商不成,就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打个比方,婚后夫妻双方一起买了一套房子,写的双方名字,那这房子就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就要按上述方式处理。 其次是女方个人财产。女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比如婚前买的房产、车辆等,还有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这些都仍归女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不会拿来分割。举个例子,女方婚前自己全款买了一套房,那离婚时这套房还是女方的。 再者是住房相关权益。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购买了住房,离婚时女方可以主张对住房的所有权或者相应的经济补偿。要是住房是男方婚前购买,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女方可以主张返还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例如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夫妻一起还房贷,离婚时女方就能要求返还共同还贷的钱以及这部分钱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 另外,在子女抚养权方面,如果有子女,女方也可以主张抚养权。如果子女未满两周岁,一般会跟随母方生活;子女已满两周岁的,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子女的利益来判决抚养权归属。 要是因为一方存在过错(像家庭暴力、遗弃、外遇、吸毒、赌博等情况)导致离婚,无过错的女方还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面包含精神损害赔偿等方面。总之,具体能分到什么,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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