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授予专利的对象都有哪些?


在了解不能授予专利的对象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白什么是专利。专利是政府根据申请,给予发明者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实施权。专利制度的目的在于鼓励创新,保护发明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促进技术的公开和传播。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发明创造都能获得专利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首先是科学发现。科学发现是指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物质、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例如牛顿发现万有引力定律,爱因斯坦提出相对论等,这些都是对自然界固有规律的认识,而不是人类创造出来的新的技术方案,所以不能授予专利。因为科学发现是基础,它为后续的发明创造提供了理论支持,但本身并不直接应用于工业生产。 其次是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指人们进行思维、推理、分析、判断等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如数学算法、游戏规则、教学方法等。这些规则和方法虽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用性,但它们并没有利用自然规律,也没有解决技术问题,所以不能授予专利。以数学算法为例,它只是一种抽象的逻辑运算方式,不具备具体的技术特征,不能直接应用于工业生产。 再者是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指以有生命的人体或者动物体为直接实施对象,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或病灶的过程。出于人道主义和社会伦理的考虑,为了使医生能够自由地诊断和治疗疾病,同时也为了防止对医疗方法的垄断,这类方法不能授予专利。例如,医生通过望、闻、问、切等方法诊断疾病,或者采用手术、药物等方法治疗疾病,这些都不能申请专利。但用于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医疗器械、药品等可以申请专利。 然后是动物和植物品种。动物和植物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的动植物群体。虽然动植物品种本身不能授予专利,但生产动植物品种的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的规定授予专利权。比如,通过基因编辑技术培育新的水稻品种,该品种本身不能申请专利,但培育该品种的基因编辑技术方法可以申请专利。 最后是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原子核变换方法是指实现原子核的分裂或聚合的方法,如核聚变、核裂变等。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是指通过原子核变换方法所得到的各种放射性同位素。由于原子核变换方法涉及到国家的核安全和公共利益,同时也出于防止核扩散的考虑,这类方法和物质不能授予专利。 此外,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如果发明创造的目的是为了制造毒品、赌博工具等违法物品,或者其实施会对社会公共秩序、道德风尚造成不良影响,那么该发明创造就不能获得专利授权。这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公共利益,确保专利制度的正确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