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哪些内容?


保健食品广告是商家向消费者推广产品的重要手段,但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法律对其内容作出了严格限制。以下为您详细介绍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的内容。 首先,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这意味着广告不能绝对地宣称产品一定有某种功效,或者保证使用后不会有任何安全问题。比如,不能说“服用本保健食品,100%能降血压”“本产品绝对安全,无任何副作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其次,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这是为了防止明星等代言人利用自身的影响力误导消费者。比如,不可以让明星在广告中说“我亲自试用了这款保健食品,效果特别好,推荐给大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也对这一点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再者,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食品不同于药品,它不能替代药品治疗疾病。所以广告中不能出现“本保健食品能治愈糖尿病”“可以预防心脏病”等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保健食品的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另外,不能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例如,不能说“想要保持健康,就必须服用本保健食品”。这类表述容易给消费者造成心理压力,让他们觉得不买就无法保障健康,这是不被法律允许的。 最后,广告内容不得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不一致。保健食品在上市前需要进行注册或者备案,其宣传内容必须与注册或备案的信息相符。如果广告中宣传的成分、功效等与注册备案内容不同,就是违法的。 总之,商家在制作保健食品广告时,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不包含上述禁止的内容。否则,可能会面临严厉的法律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同时,消费者也要提高警惕,不被虚假广告所误导,理性选择保健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