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会被认定为危险驾驶?
我开车的时候比较粗心,有时候可能会有一些比较危险的驾驶行为。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哪些情形是会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的呢?我很担心自己的一些行为会触犯这方面的法律,希望能有个清晰的了解,避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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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驾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是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追逐竞驶通俗来讲,就是咱们常说的开“斗气车”,两个或多个驾驶人互相追赶、竞技,像在马路上你追我赶,频繁超速、随意变道等。这种行为严重干扰正常交通秩序,对自己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巨大威胁。这里强调“情节恶劣”,比如造成交通拥堵、引发交通事故等情况,才会被认定为危险驾驶。 二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醉酒驾驶就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酒精会影响人的反应能力、判断力和协调能力,醉酒后开车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不管有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只要达到醉酒标准,就会被认定为危险驾驶。 三是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校车和旅客运输涉及众多乘客的生命安全,如果超载或者超速行驶,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和“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都有明确的法律界定标准,违反这些标准就构成危险驾驶。 四是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特性,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如果违反规定运输,比如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超载运输等,一旦发生泄漏、爆炸等事故,会对公共安全造成极大危害,这种情况也会被认定为危险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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