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种情况会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一种常见的犯罪类型,它是指行为人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从而造成他人死亡的犯罪行为。要判断是否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 首先是主观方面。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比如,一位仓库管理员在清理仓库时,没有仔细检查就随意搬动货物,结果货物倒塌砸死了旁边的人。这位管理员本应预见随意搬动货物可能存在危险,但因为疏忽没有预见,这就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则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但轻信能够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例如,司机在路况不好且车辆刹车有轻微问题的情况下,自认为凭借自己的驾驶技术不会出事故,结果在行驶过程中因为刹车失灵撞死了行人,这就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其次是客观方面。必须要有致人死亡的实际结果发生,而且这种死亡结果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是行为人的过失行为直接导致了他人的死亡。比如,医生在手术过程中因为疏忽用错了药,导致患者死亡,这里患者的死亡就是医生用错药这一过失行为直接造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的“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是指在其他一些法律条款中,如果也有关于过失致人死亡的特别规定,要按照那些特别规定来处理。比如交通肇事罪中,也可能出现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况,就应当依照交通肇事罪的相关规定定罪处罚。 判断是否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过失状态以及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只有当这些条件都满足时,才能认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