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损害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前段时间我在医院治疗时遭遇了医疗事故,身体受到了伤害。现在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说,医疗事故损害的赔偿项目都包括什么,我可以争取哪些方面的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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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损害的赔偿项目是指在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或其家属依法可向医疗机构主张的赔偿内容。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赔偿项目及法律依据。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导致病情加重或产生新的疾病,而进行治疗所支出的费用。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误工费也是重要的赔偿项目。它是患者因医疗事故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患者在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补偿。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陪护费,当患者在治疗期间需要专人陪护时产生。条例规定,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残疾生活补助费,如果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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