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才算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一种在安全生产领域中较为严重的犯罪行为。下面来详细讲解构成该罪所需的条件。 首先是犯罪主体。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主体一般是对生产、作业具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权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通俗来讲,就是那些在工作中有权力安排和指挥其他人干活的人,或者是直接参与干活的人。比如工厂里的车间主任、矿山的矿长等,他们有权力下达命令安排工人工作,就可能成为这个罪的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这类主体的相关犯罪行为进行规制。 其次是主观方面。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这里的过失不是说故意去让事故发生,而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可能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但是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例如,某工地负责人明知道让工人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高空作业很危险,但他觉得不会那么巧就出事,结果真的发生了事故,这就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 然后是客体方面。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也就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如果强令违章冒险作业,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对周围很多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还可能会造成大量的财产损失。比如煤矿企业负责人强令工人在存在瓦斯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继续作业,一旦发生瓦斯爆炸,不仅会导致井下工人伤亡,还可能会破坏整个煤矿设施,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最后是客观方面。表现为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强令”包括了利用职权、地位等迫使他人去做违反安全规定的事情。“违章冒险作业”指的是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不顾危险进行作业。并且必须要产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才构成此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等情形,都属于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比如,建筑公司老板强令工人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脚手架上作业,结果脚手架坍塌,导致多名工人伤亡,这就符合该罪的客观方面。 总之,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主体、主观、客体和客观四个方面的条件,才能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