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属于肇事逃逸?
前几天我开车和别人的车擦碰了一下,当时我因为有急事就直接走了。现在有点担心这算不算是肇事逃逸,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到底什么情况才属于肇事逃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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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通俗来讲,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交通事故的处理和受害者的权益保障。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以下几种常见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一是明知发生交通事故,直接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就像撞车后,不管不顾直接开车跑掉或者把车扔下自己溜走;二是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有些人觉得自己没过错就直接走了,但其实可能并非如此;三是存在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却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虽然最后回来了,但一开始跑掉的行为也可能被认定为逃逸;四是虽然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把人送医后却不处理后续,悄悄离开;五是虽然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这也是逃避责任的一种表现;六是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在警方介入调查时逃跑;七是离开现场并且否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表明其应当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的;八是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且强行离开现场的。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正确的做法是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积极救助伤者,并及时报警处理,而不要选择逃逸,否则将会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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