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才算肇事逃逸?
我之前开车和别人的车有个小剐蹭,当时心里一慌就直接开车走了。后来越想越怕,不知道自己这种情况算不算肇事逃逸。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怎么样的行为才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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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简单来说,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 从主观方面来看,肇事逃逸要求行为人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也就是说,行为人明明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却不想承担责任,所以选择逃离现场。如果是因为受伤昏迷等特殊原因无法留在现场,或者确实不知道发生了事故而离开,一般不认定为肇事逃逸。例如,车辆轻微刮擦,声音很轻,驾驶员没感觉到就直接开走了,这种情况可能就不属于肇事逃逸。 从客观行为上,只要行为人在事故发生后,未停留处理事故,擅自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就可能被认定为逃逸。比如,撞车后,不报警、不救助伤者,直接开车跑掉。另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也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像行为人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或者在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等。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所以,判断是否构成肇事逃逸,要综合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等多方面因素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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