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帮助犯人假立功构成什么罪?


监狱帮助犯人假立功的行为,可能涉及多种犯罪,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可能构成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这个罪名指的是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监狱工作人员帮助犯人假立功,目的往往是让犯人获得减刑、假释等机会,而假立功显然使得犯人不符合法定的减刑、假释等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一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次,还可能涉嫌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监狱工作人员帮助犯人假立功,属于违反规定处理公务的行为,如果这种行为导致了严重后果,比如破坏了司法公正、影响了监狱管理秩序等,就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此外,若在帮助犯人假立功过程中,监狱工作人员存在受贿等行为,还可能同时构成受贿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总之,监狱帮助犯人假立功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会根据具体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