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一般定什么罪?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防卫过当本身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而是在认定防卫过当的基础上,根据防卫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客观上造成的具体危害结果来确定罪名。 首先,从主观方面来看,如果防卫人是出于故意,也就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那么可能会构成故意犯罪。例如,在冲突中,防卫人已经明显控制住了不法侵害人,却仍故意使用暴力手段对其造成严重伤害,这种情况下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防卫人主观上是出于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可能构成过失犯罪。比如,防卫人在防卫过程中,由于紧张等原因,没有控制好自己的行为力度,导致不法侵害人重伤或死亡,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属于防卫过当以及应定何种罪名时,需要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以及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时机和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同时,对于防卫过当的处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也是基于鼓励公民正当防卫和考虑防卫人在紧急情况下的特殊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总之,防卫过当定罪的判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要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准确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