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销新三板构成什么罪?


在探讨网销新三板可能构成的罪名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新三板。新三板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 在网销新三板过程中,如果采用了欺诈手段,骗取投资者资金,就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比如,销售人员故意夸大新三板企业的业绩和前景,让投资者误以为能获得高额回报而投入资金,这种行为就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若在网销新三板时,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那就可能触犯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比如,一些不法分子未获得相关批准,就在网络上大肆宣传并销售新三板股票,募集资金,这种行为就涉嫌此罪。 另外,如果在网销过程中,操纵证券市场,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扰乱证券市场秩序,可能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总之,网销新三板如果违反法律规定,可能会构成多种罪名。在从事相关业务时,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