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需要什么资料?


工伤鉴定是指在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进行工伤鉴定所需的资料主要有以下几类。 首先是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这是很关键的一项,因为只有确定你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才能认定此次受伤是工伤。通常,劳动合同是最直接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也能作为证明,比如银行代发工资的流水,上面会显示单位的转账记录;考勤记录也很重要,它能证明你在单位的工作时间,比如打卡记录、考勤表等;还有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这些都可以用来证明你和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其次是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当你受伤后去医院治疗,医院会对你的伤情进行诊断和治疗,这时会产生一系列的医疗材料。比如病历,它详细记录了你的受伤情况、症状、治疗过程等信息;诊断证明书则明确给出了医生对你病情的诊断结果;检查检验报告是通过各种医学检查得出的数据,像X光片、CT报告、血液检查报告等,这些材料能准确反映你的受伤程度和身体状况。《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也要求,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另外,还需要工伤认定申请表。这个表可以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官方网站上下载,也可以去他们的办公地点领取。填写申请表时,要详细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同时,可能还需要其他一些证明材料,比如事故现场的证人证言,如果有同事看到了你受伤的过程,他们可以提供相关的证言;如果是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可能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不同地区的工伤鉴定要求可能会存在一些细微差异,在准备资料前,最好先咨询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以确保准备齐全所需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