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冷静期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我和另一半打算去办理离婚,听说现在有离婚冷静期。但我不太清楚在冷静期这个阶段,我们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是和申请离婚时一样,还是有额外的材料呢?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view-more
  • #离婚冷静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冷静期的相关流程中,不同环节所需资料有不同规定。 首先要明确离婚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的一项制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所以在撤回离婚申请环节,需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以及填写好的《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如果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都未撤回离婚申请,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此外,还需要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所以冷静期届满申请离婚证时,这些资料是必不可少的。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