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携带以下几类资料:首先是申请执行书,这就像是一份“执行说明书”,要写清楚为什么要申请执行、具体执行的事项是什么、执行的目标是什么,以及你所知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 。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得加盖公章;要是自然人申请,本人要签名或者按手印,而且不能用圆珠笔书写,也不能用复印件。 其次是生效法律文书副本及生效证明。生效法律文书就是确定你权利的那份法律文件,副本用来提交给法院。生效证明则是用来证实这份法律文书已经产生法律效力了,如果是法院出具的,通常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要是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理决定书、仲裁裁决等,得提交证明送达日期的材料。 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也不可或缺。如果是公民个人申请,要出示居民身份证;要是法人申请,得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话,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若你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需要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清楚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要是代理人有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进行执行和解,收取执行款项等特别行为,必须有你的特别授权才行。 此外,如果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要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要是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得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最后,别忘了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这能帮助法院更快找到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相关概念: 申请执行书:是申请人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的书面文件,详细说明执行相关情况。 生效法律文书:指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法律文件,确定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授权委托书:是委托人授权他人代表自己行使权利的法律文件,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