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时法院会查哪些东西?


在离婚起诉案件中,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关的调查,以确保能够公正、合理地处理案件。以下是法院通常会调查的几个主要方面: 财产状况:法院会着重调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情况。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调查财产状况的目的是为了在离婚时能够公平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债务情况:除了财产,法院也会调查夫妻双方的债务情况。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比如夫妻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子女抚养相关情况:如果涉及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会调查子女的生活状况、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抚养能力包括经济收入、居住条件、教育背景等方面;抚养条件则涉及是否有不良嗜好、是否有时间陪伴子女等。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法院会审查夫妻双方提供的关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比如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这些都可能被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