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发短信送达文书是什么意思?
我收到法院发的短信说送达文书,我有点懵,不太清楚这是啥情况。也不知道这短信是不是真的法院发的,更不明白法院通过短信送达文书到底意味着啥,会不会对我有啥不利影响,想了解下具体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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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发短信送达文书是一种电子送达方式。电子送达指的是法院利用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信息化手段,将诉讼文书等材料发送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法院采用短信送达文书,首先要经过受送达人的同意。一般在案件立案阶段,当事人会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其中就包括是否同意电子送达以及接收送达的手机号码等信息。当法院需要向当事人送达文书时,就可以按照当事人确认的手机号码发送相关文书内容。 这种送达方式具有高效、便捷的特点,能节省时间和成本,让当事人更快地收到诉讼文书,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不过,当事人如果对短信送达的真实性存在疑虑,可以通过拨打法院官方电话、前往法院立案庭等方式进行核实。同时,如果当事人希望获得纸质的文书,法院也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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