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包含哪些?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驾驶行为而构成的犯罪。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其包含的情形: 首先是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这就是咱们常说的“飙车”,通俗来讲,就是在道路上和别人互相追赶、比拼速度。比如在城市道路上,两辆车为了斗气或者炫耀车技,高速行驶、频繁超车、随意变道,严重影响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安全,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就会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这种情况属于危险驾驶罪的范畴。 其次是醉酒驾驶机动车。这里的醉酒有明确的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即为醉酒驾驶。简单来说,就是喝了酒之后,酒精在血液里达到了一定浓度还去开车。因为酒精会影响人的反应能力、判断力和操作能力,醉酒驾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所以法律将其规定为犯罪。不管有没有发生实际的危害后果,只要被检测出达到醉酒标准驾驶机动车,就构成危险驾驶罪。 再次是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对于校车和客运车辆,安全要求是非常高的,因为它们搭载着众多乘客的生命安全。如果校车或者客运车辆超载严重,会增加车辆的制动距离、降低操控性能,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后果不堪设想。同样,严重超速行驶也会大大增加事故发生的风险。《刑法》对这种行为也明确规定为危险驾驶罪。 最后是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如果在运输过程中不按照安全管理规定操作,比如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超载运输等,一旦发生泄漏、爆炸等事故,会对公共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所以这种行为也被纳入危险驾驶罪的范围。 总之,危险驾驶罪所包含的这些情形都是对公共安全有较大潜在威胁的行为,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就是为了保障大家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