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房转让需要缴纳什么费用?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来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 在转让集资房时,涉及的费用与集资房的产权状况密切相关。如果集资房是全部产权,其转让费用和普通商品房有一定相似之处。首先是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其次是个人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财产转让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集资房时,以转让收入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如果满足一定条件,比如是家庭唯一住房且持有时间超过5年,可能免征个人所得税。 再者是增值税,如果集资房购买不足2年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北上广深等地对非普通住房有不同规定)。 如果集资房是部分产权,转让时还可能涉及向单位补缴土地收益等价款,将部分产权转为全部产权。这是因为集资房土地一般是划拨性质,转让时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将土地性质变为出让性质,具体补缴标准各地规定不同。 总之,集资房转让涉及的费用种类较多,且各地政策存在差异。在转让前,建议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等进行详细咨询,以确保准确了解相关费用并顺利完成转让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