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37天后会怎样,会放人吗?


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是有规定的,一般是拘留后的三日以内,如果有特殊情况,这个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刑事拘留37天的由来。 那么刑事拘留37天后会有怎样的结果呢?这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放人。如果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的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也就是说,如果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条件,或者案件情节轻微,不需要逮捕等情况,37天后就会放人。 第二种情况是被逮捕。如果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犯罪嫌疑人就会被继续羁押,案件会继续进行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等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三种情况是变更强制措施。即使没有放人也没有被逮捕,也有可能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比如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这样犯罪嫌疑人就不需要在看守所继续羁押,但仍然要遵守相应的规定。 总之,刑事拘留37天后的结果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来决定的。如果你的家人被刑事拘留,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可能的结果,以便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