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工伤认定但没做鉴定会怎样?
我之前在工作中受了伤,已经做了工伤认定,确认属于工伤。但由于各种原因还没去做工伤鉴定。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没做鉴定会对我有什么影响?之后再做鉴定来得及吗?对赔偿这些会有什么不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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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的概念。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简单来说,就是确定你受伤这件事是不是属于工伤范畴。而工伤鉴定,全称为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也就是判断你因为工伤导致的身体伤残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只做了工伤认定,没做鉴定,就无法确定你的伤残等级。而伤残等级是确定工伤赔偿具体数额的重要依据。 在赔偿方面,没有进行工伤鉴定,一些与伤残等级挂钩的赔偿项目就无法确定。比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这些赔偿的金额是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来计算的。没有鉴定结果,就没办法确定你能获得多少这方面的赔偿。 另外,虽然做了工伤认定,但及时进行工伤鉴定也是很重要的。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都可以在工伤认定后,在伤情稳定的时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来说,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鉴定都是可以的。但如果拖延时间过长,可能会给鉴定工作带来困难,也可能影响你及时获得应有的赔偿。 所以,建议你在伤情相对稳定后,尽快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工伤鉴定,以保障自己能够获得合理的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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