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预约离婚俩月没去办理会怎样?
我之前和配偶申请了预约离婚,当时想着能顺利离,但后来因为一些事耽搁了,到现在两个月过去了都没去办理。我想知道现在这种情况该怎么办,之前的预约还有效吗,是不是得重新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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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下“离婚冷静期”这个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协议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决定是否继续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在申请预约离婚后,有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还有三十天的时间供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你申请预约离婚两个月都没去办理,很可能已经超过了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办理期限,这种情况下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你们仍然想要离婚,就需要重新走一遍离婚申请的流程。即双方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然后重新开始计算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再共同去申请发给离婚证。所以,之后如果决定离婚,一定要注意时间节点,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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