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发现丈夫给小三的钱能否要回来?

我和丈夫已经离婚了,最近才发现他在婚姻存续期间给了小三不少钱。我心里很气愤,那些钱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我想知道,现在我还有权利把这些钱要回来吗?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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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角度来看,离婚后发现丈夫给小三钱,这笔钱通常是有可能要回来的。这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问题。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任何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时,都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丈夫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这种行为显然侵犯了妻子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丈夫给小三钱的行为,并非基于正常的日常生活需要,属于无权处分。 妻子作为财产共有人,有权要求小三返还该财产。因为小三取得这笔财产没有合法依据,构成不当得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如果要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这笔钱,妻子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丈夫给小三转账的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赠与事实的材料。然后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小三返还财产。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支持妻子的合理诉求,判定小三返还丈夫赠与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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