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要求去调解但不去会怎样?
交警通知我去交通事故调解,可我因为工作实在抽不出时间去。我想知道要是我不去的话会有什么后果呢?会不会对我不利?会不会有什么法律责任?我有点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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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交警有时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那么,如果交警要求去调解而当事人不去,会产生怎样的情况呢? 首先,我们要明确交警组织的调解是一种行政调解,它并不是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必经程序,具有自愿性。也就是说,当事人有权利选择是否参与调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这表明调解需基于当事人的自愿申请。 如果当事人不去参加交警组织的调解,不会面临法律上的处罚。因为调解本就是基于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但不去调解也可能会带来一些影响。对于事故的解决进度而言,可能会有所延缓。调解可以让双方在交警的主持下,较为快速地达成赔偿等方面的协议,不去调解,双方可能需要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纠纷,这会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若当事人不参加调解,后续解决纠纷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双方自行协商。双方可以就事故的责任认定、赔偿金额等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另一种是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如果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那么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和判决。不过,民事诉讼的程序相对复杂,需要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还可能涉及到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等成本。 总之,虽然不去参加交警组织的调解不会有法律处罚,但从解决问题的效率和成本角度考虑,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谨慎决定是否参与调解。如果确实无法参加调解,也应积极通过其他合法途径来解决交通事故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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